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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獄人間0-1-2

  「我如何死的不甘心?」我問。臉上的表情像是聽到了世紀大笑話似的諷刺,我會死就是因為我跳樓,我跳樓是因為我看清了生活的規則──崩毀。既然我都看清了規則,也自願以死亡去證明規則的正確性,那既然是這樣,我又怎麼會覺得我死的其實很冤枉?

  「這個我就不清楚了,你死的甘不甘心又不關我的事情,只是我運氣比較不好,這週輪到我值班,沒想到值班的第一天就遇到一個好奇寶寶。年輕人,你沒有聽過一句話嗎,好奇心會殺死一隻貓的。」他講著講著就飄了起來,一臉懊悔的說。

  「我這叫求知精神。況且,我也不是貓,好奇心殺不死我的。」我滿臉不屑的說。

  「好吧,我現在要尊重我的工作,容我重新介紹我自己,我是值週鬼魂,林進易,也是你往後不曉得有沒有出路的遊魂『人生』的導師。」林進易整了整自己的衣領,滿臉正經的說。雖然我只感覺到他在耍笨。

  「那敢情好,請問我的『導師』,我現在需要做些什麼?」我特地在導師兩字加重語氣,只是林進易裝做好像沒聽到我語氣中的諷刺似的。

  「唔,該怎麼說呢,其實也沒有什麼該做的……我們來活動一下腦筋好了,如果對某個物種的生活習性以及生存規則懷有強烈質疑的話,最好的解惑方法是什麼?」
  「是什麼?」
  「融入在那個你所需要研究的規則之中。」
  「融入?怎麼融入?要我再活一次不成?」我滿臉不解的看著林進易問。

  「沒錯,就是讓你再活一次。根據亡魂生活守則第一條第四項所載,所有對於生存本身具有強烈懷疑及錯誤見解者,可以用『回歸者』的身分再次復活於人類世界九十天以尋找想要的答案。」林進易翻著手上的生活守則說。

  「怎麼再活一次?」
  「這就不是我的問題了,這是你的問題。」
  「怎麼是我的問題?我連要怎麼回魂都不知道我有問題個鳥。」
  「就是這樣回魂。」說著林進易扔了一個酷似手榴彈的東西過來……我彷彿看到他陰險的笑容。

  然後,世界又變了。

  一陣劇痛自頭部傳來。
  剛剛的一切,都是夢嗎?我坐起身來,這是個我沒見過的地方。

  「阿輝,你醒了!」轉頭一看,一個女孩站在房間的門口看著我。
  「這裡……是哪?」我疑惑的問。

  「……爸!快進來看看阿輝,他好像不記得我了!」女孩驚慌的跑出房外叫著,只是她在說的內容是什麼我完全不懂。
  隨後一個粗壯的……跟黑熊有得比的大個進來了房內,他打量著床上的我,而我也打量著他。

  「徐宗輝,你個小鬼沒死卻把腦袋給玩壞啦?」突然他這麼說。
  「你叫我什麼?」我,許啟明,1983年生,二十三歲,享年二十三歲,於二零零六年年底在五樓結束自己短暫且無趣的生命。我默念了一遍關於自己的一切,以保證我意識的清晰。

  「徐宗輝啊,你他奶奶的,不會真的搞什麼失憶吧?」黑熊又大吼了一次。而我心中只剩下驚駭。

  乾,原來所謂回魂以人類的身分再次復活就是指用身體再復活一次,可是為什麼不是在自己的身體復活?

  「……對不起,我頭好痛,可以讓我休息一下嗎?」說完我不顧黑熊的吵鬧,逕自躺了下來將棉被蓋過頭頂思考。

  「怎樣?還不錯吧?」忽然,林進易的聲音傳進我的耳朵。
  「什麼還不錯,糟透了,林進易,我警告你,你把我弄出這個身體,不然──」我小聲的嘶吼。
  「不然你就把我千刀萬剮、扔進油鍋在撈出來晾乾,然後切成千塊萬塊的肉絲拿去醃製,然後一條一條吃進腹中?」林進易嘲諷的說。
  「……我只是想把你揍一頓而已。」其實我並沒有想到那麼殘忍的手段。

  「沒辦法啊,本來是要讓你在自己的身體內復活的,沒想到你舅舅手腳這麼快,剛送到太平間就把花大錢把你領出來給燒了,搞不好他對亡魂守則有點門道,不然手腳怎麼這麼快。」林進易嘟囔的說。

  「那我怎麼會在別人的身體裡?」

  「把靈魂沉澱到身體的最底層試試看。」林進易說。很神奇的,我竟然聽的懂他這一句在說哪一國的鬼話。「往上看,有沒有看到Made in taiwan旁邊那個200612XX的編號?」

  「有,那又如何?」我問。
  「記得我在讓你復活之前朝你丟的那個長的很像手榴彈的那個東西嗎?」

  「記得,我正想罵你關於那個手榴彈,你──」我還沒說完,林進易又接了下去。「你這個卑鄙無恥骯髒下流、猥褻猥瑣下三爛的東西,竟然朝著我丟那種鬼東西。是唄?」

  「……說真的,我真的覺得你很多話,而且你幹麻一定要講的那麼殘忍?」

  「沒辦法,職業習慣。」林進易頓了頓又說:「那顆手榴彈我們叫他還魂炸彈,被炸到的人一般來說會復活在跟手榴彈對應的編號上,但是如果有你這種狀況的話,手榴彈上的『力』就會將你送到編號離那個號碼最近的死人體中復活。」

  「我這種狀況泛指……?」我問。
  「舉凡病死、死無全屍、身體器官百分之三十五以上受到毀損、身上擁有只要中了就一定會死的傷的,都算是這種狀況。」林進易又頓了頓「像你們在十幾年前的三月二十號有一個人因為槍傷結果好死不死還魂炸彈判定他已經死亡後來被剛好正在排隊的那個靈魂替補進去了,我記得那時候新聞還很大,那個菜鳥也夠白痴,就這樣走到醫院,造成好大的轟動。」

  「……」怎麼感覺這個故事有點耳熟。

  「那個菜鳥姓陳嗎?」我問。林進易一臉驚奇看著我,「他返魂後姓陳,怎麼,你也認識他啊?」
  「……不,沒事,繼續。」我挫敗。

  「接下來跟你解釋復活三大規章,一,返魂者不得與任何人告知身分,用寫的、打的,包括Mail都不行。二,返魂者在九十天內不得再次有不當念頭造成身體損傷,例如給車撞、給火車輾、把自己吃到撐死之類。三,不可以與人類世界的任何事物發生感情,同性異性都不可以,左手右手也不可以,香腸跟鮑魚也不可以,娃娃也不可以,總之,什麼都不可以。」

  「……香腸跟鮑魚是什麼?」我問。
  「乖,小孩子別知道比較好。」
  「我想我知道了……」

  一陣沉默。

  「那打手槍呢?」
  「不行,那算在第二條損傷身體裡面。」
  「噢,天啊,你真有良心!」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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